(上接1版)而走访中,有部分违建业主“坦言”:别人可以建,为什么我不可以?家住中南世纪城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里的违建已经屡见不鲜,曾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表示束手无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违建这种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最直接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拆!具体工作流程就是:上门劝说,责令整改自拆,如果自拆有难度就是助拆,否则只能强拆。京口区行政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一些顽固的违建业主,上门反复拆除三四次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了解到,个人违建有不少都陷入屡拆屡建的死循环中,对企业、单位的大型违建,现行法律法规惩罚力度大;但对个人违建,截至目前,镇江还没有一处被行政处罚。
记者从市防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防违办的职责主要是对违建数量、面积等进行统计,接受社会监督等,“优山美地小区有一处违建,曾经建了三次,行政执法局联合街道防违办上门拆了三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违建的发现一般都是防违办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居民举报两种方式。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个人违建缘何拆了建、建了拆?业内人士透露,一方面是因为违法成本低,行政处罚追缴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现实执行过程中,对违建实施拆除之后再处以罚款,难度很大。另外一方面,不必为违法后果承担责任,“没有人会因为建违建而受到处罚,大不了就是一拆了之,这是很多有着违建从众心理的人的真实想法。”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是这样的声音。
对此,律师金晖告诉记者,违建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方面需要制度的完善,另外一方面,也需要强化公民守法意识,倡导坚守公德,“物管部门要加强防范,执法部门坚持严格执法,多方发力、作为,才能解决问题,迎来转机,社区治理才会有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