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时隔半个多月后,女车主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是后悔。
(12月4日《华商报》)
超载违法,这是笃定的事实。女车主拿命来博弈治超的路政执法,虽丧失理性,却也是绝境中最后的本能。如今,女车主很后悔,后悔的是不少人都被处罚撤职,得罪了一大帮人。这种悔意,既是淳朴的良善之心,更多的,恐怕还是后顾之忧的生存焦虑。
这是一个悖论:车主不超载不成活,执法者不乱收费不成活。这个怪圈不破解,女车主的忧虑如何靠一纸“通报”来安抚?真正的问题是,究竟是谁在逼着他们知法违法、执法违法?一者,如果执法者缺钱,地方财政为什么不能为必要的公共管理成本兜底;二者,如果执法者缺制度,地方监管为什么对车主怨声载道的积弊熟视无睹?至于地方部门极力回避的“月票”与“年票”究竟是不是传说、部门利益有没有参与乱收费后的分肥,这些问题如果继续笑而无语,服毒女车主的悔意谁说不会一语成谶呢。须知,无法设防的“合法报复”,也许比明目张胆的伸手要钱更令人恐惧。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