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宣判,各路媒体都给足了关注。可以说社会的视线,在宣判之前的很长时间里,就从来没离开过这起案件。那么,公众是在期待什么呢?很显然,就是想知道在名人之子身上是如何体现法律正义的,换言之,就是要检验一下法律正义是否可以作用于这个社会的任何人身上。因此,与其说公众是在关注这个案子,不如说公众是在以一种阅卷的目光,期待着一张写满法律正义的答卷。
现在答卷出来了,而评价一起案件处理得是否正义,无外乎从三个方面评价:一是司法结果,二是司法过程,三是司法行为。
这个案件处理得是否正义,过程固然重要,但结果尤其重要。从得出这个结果的重要支撑点可以看出,法庭使用的证据翔实,取证合法,量刑有据,法律适用,法理分明。而且从制裁的程度上看,依据适用法律结合综合因素,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是一个必然的程度。
没有过程的正义,必然没有结果的正义,而在司法的大过程中,处处充满着各种小过程和相应的程序。在这个案件里,除了可以依法不公开的部分外,从公开的部分里可以看到,法庭充分地给予了各方同等的对于证据发表意见的机会。在辩论中,法庭也实际赋予了各方同等的辩论权,使各方都在辩论中充分表达了自己的理由。因此,这个案件的司法过程就可以说是公正的。
但是,当期待已久的一审宣判出来时,汇聚于网络平台上的观点为何会众说纷纭呢?这首先是公众参与社会事物的意识增强了,因为正义最终是属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观点,有着很强的主观性,而主观性会因表达者对法律正义认识理解的不同而不同,并且会影射出一些过往案件在人们思想中留下的印象,所以就会有不同的观点出现。
然而,这些主观现象也反映出了某种对公平正义不信任的意味,这也可以解释为某方面的“正义饥渴”,以致还不能马上相信法律正义是一套科学地判断是非曲直的机制。毕竟,社会大众是根据一个个案件是否被正义裁决的印象得出普遍司法正义结论的。一个案件关注的人多,是好事,因为这会推动法治进步。但如果有一天,这样的案件不再有这么多人关注,那更是好事,因为那时公众会认为实现法律正义是自然而然的事。
马进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