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自今年2月案发进入公众视野以来一直争议不断。而随着该案一审宣判,有关该案的基本事实可谓尘埃落定。与此同时,相关法院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也可以说是充分体现出了司法公正。正如法院所认定的,被告人李某某在该案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同时,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本着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原则,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相关法院对李某某既依法追究犯罪事实,又不忽视保护其应有的权益,并据此作出判决,无疑是司法公平公正的体现。
该案自进入司法程序以来,部分网民担忧李某某的特殊背景会令其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与此同时,部分民意由于受到“仇富”、“仇官”心态驱使,又呼吁司法机关对李某某加重处罚。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与氛围下,相关法院既没有因为李某某的特殊背景受到案外因素影响轻罚李某某,又没有因为受到部分偏激民意的影响忽视对于李某某应有权益的保护,而是依据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对李某某作出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关法院对于李某某案的审判,还体现出了司法机关应有的坚持独立审判的原则与立场。而司法机关坚持独立审判,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
而从该案审判程序来看,法院表示,由于4名被告人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与此同时,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对于案件受理、庭前会议、开庭等关键节点多次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对于相关不实报道和消息,也通过新闻媒体和微博及时予以了回应。这无疑有利于该案在坚持维护被告人法定权益前提下,经由必要的社会监督,促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而像相关法院这样既注重保护被告人隐私同时又不忘透明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做法,无疑值得更多的法院借鉴与推行。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