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镇江大市口17间门面房竟是违建,近期将被拆除

发布时间:2013-07-04 16: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7月4日)下午,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从镇江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解放路252号临街违法建设(即大市口广场西侧包括一嘴巴饭店、戴春阳等门面房)拆除方案已明确。

      据市防违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许祥荣介绍,解放路252号临街违法建设,位于解放路北段、紫金广场西侧,地处大市口商业繁华地带,共17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原为镇江市长江房屋开发公司所搭建的临时工棚。后因拖欠原市商业银行金山支行(现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贷款无力偿还,经市中院裁定转让给该行冲抵欠款。但长江公司一直未履行拆除搭建工棚的约定。2004至2005年间,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江公司在未征得原市商业银行金山支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工棚改建成经营性门面房,抵押委托给米某和石某经营。

    今年3月份起,根据该地块所有权人——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的举报,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于对解放路252号临街建筑物立案调查,认定为违法建设。5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管部门责令长江公司在收到决定书7日内自行拆除临时工棚,并向经营户逐户送达《告知书》。因长江公司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经城管执法局报请,市政府于5月23日批复同意由京口区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据许祥荣介绍,近期市城管局将会同京口区政府逐门上户做好经营户搬迁撤离工作。工商、信访、公安等部门也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特别是市公安经侦部门还将依法追缴长江公司代表人邵长明非法所得,对于涉及犯罪的米某和石某等人予以立案查处。(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颜悦)

 相关连接:http://www.jsw.com.cn/news/2013-07/05/content_2858622.htm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