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艺婷 吴若曦 沈承智
“尊敬的检察官,我和小杰(化名)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双方父母支持下,我们原定于今年择日举办婚礼。但当我还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今年3月,小杰却因为涉嫌犯罪被逮捕。我希望检察官看在小杰没有任何前科且系初犯的情况下,能够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也给我们这对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80后年轻人一次机会。”
这是京口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吕真收到的一封信中的内容,来信人正是小杰的准新娘花静(化名)。
原来,小杰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眼看婚期临近,面对自己家中年迈的父母和病重的准公公,花静向检察官发出这封信,并委托律师向该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京口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启动相关审查工作。鉴于小杰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险性较小,对小杰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该院依法向办案部门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建议对小杰采取取保候审,得到了采纳。日前,小杰与花静如期完婚。
据悉,今年下半年,京口检察院在1周内连续成功办理3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既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的整个羁押期间,检察机关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吕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