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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扬中市国土局获悉,为提高征地工作质效,该局在组织项目征地丈量工作中开始执行“五方”签字制度,即在征地丈量过程中,要求业主方、被征地农户、镇(区、街道办)政府、村委会(社区)及丈量登记工作人员五方现场共同签字,共同确认丈量土地地类、面积、权属。
该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五方”签字制度可有效保证征地丈量工作的公平性、廉洁性、准确性;五方共同签字,可避免其中的一方或两方甚至三方在特定条件下单独认定地类、权属特别是面积数据,造成数据失准,损伤被征地农户利益,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必要损失。(谭艺婷 郭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