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史元昭 任偲佳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9月28日在全市首推“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并向社会发布首批九人执行悬赏公告,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10月12日,法院开始接到热心群众的举报线索。10月13日早上7点09分,孙某驾驶面包车出现在丹阳后巷。当时孙的车正在等红灯。两辆警车突然一左一右将其“夹击”。车上下来的法院干警将孙某控制,连同面包车一起带回法院。
原来早在2014年,孙某驾驶机动车行使途中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同车工友王某6根肋骨骨折。2016年8月,王某诉至开发区法院,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孙某应支付王某损失3.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孙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调查,孙某银行账户仅有2000元,名下没有房产,其本人玩起了“失踪”,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9月28日,看到开发区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王某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悬赏保险合同。当天开发区法院在本地网站、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发布了首批9人执行悬赏公告,涉案金额最高的为200万元,赏金最高的为1万元。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李平波介绍说,之前的“悬赏公告”制度,实际推行中面临着悬赏公告的刊登及悬赏金额支付等成本高、公告渠道窄、效果有限等问题。“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有效解决了悬赏金的问题,即在执行悬赏公告开展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金额为悬赏金额的10%的保费,保险期内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
10月12日,一个电话打到法院:“我来举报:孙某好像在丹阳后巷某工厂上班。”执行法院据此信息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分析了孙某上下班可能经过的路线,制定了行动方案。13日凌晨6点,法院出动两辆警车,承保王某 “执行无忧”的保险公司也派出一辆车前往见证了本文开头那一幕。法官正告孙某必须履行赔偿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孙某同意筹钱,后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孙某当场给付王某2.5万元,本案至此执结。
“人难找、物难寻,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瓶颈。这次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就是希望通过悬赏保险服务项目,动用社会力量,打击刻意躲避执行以及恶意隐匿财产的行为。”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悬赏执行赏金将择日交付举报人手中。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开发区法院持续加大突击执行打击“老赖”力度,创新网络执行震慑“老赖”,先后开展了“老赖,每周见”“涉民生案件攻坚60天”等行动;邀请记者图文录播凌晨4点执行情况;在知名论坛晒出10批300名“老赖”名单;与支付宝、余额宝、QQ钱包等的查、冻、扣达成初步合作框架……这些执行“常规动作”和创新举措都取得了很好效果。1至9月份,该法院6个一线执行实施团队收案2217件,结案1900件。特别是凌晨执行,执行干警3点半起床,4点出发,采取搜查、强制破门、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共拘传被执行人73人次,司法拘留22人,执行到位涉民生案件标的达500余万元。
“开发区法院执行工作注重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需求,办法多、点子足、效果好。我在微信朋友圈经常看到法院的一些举措,比如公布失信名单就对被执行人产生震慑效果,现在又推出‘悬赏执行’,这些创新举措造成的社会影响正持续发酵……”镇江市人大代表吴江评价道。副院长李平波则表示,2017年还有不到一个季度的时间,开发区院的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上级法院的要求相比,依旧任重道远,“我们将持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织密狙击‘老赖’的法网,让权益兑现更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