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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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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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法律拥军新篇章
——镇江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常文金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在法律拥军、涉军维权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解放军江苏人大代表视察镇江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省军区原政治部副主任顾显强代表评价:“镇江中院涉军维权抓得好,走在全省前列”;南京军区善后办副政委汪晓荣代表评价:“镇江中院这个典型名副其实,中院涉军维权是一个品牌”;更多代表对镇江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的一系列高效务实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组一庭一站”,铸就涉军维权坚强后盾。镇江各法院设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拥军领导小组。法律拥军领导小组不仅是法院拥军政策的制定者,还是法律拥军、涉军维权工作的一线实践者。每个法院民事审判系统均设立一个涉军维权合议庭。其中,句容法院设立的涉军维权合议庭系华东地区首创,现已在南京军区范围内得到普遍推广。全市每个重点部队驻镇单位设立一个法律拥军工作站,专门受理部队官兵法律诉求,并与法院系统进行联系对接。

  重点案件承办,院、庭一把手必“挂帅”。丹阳军属王某在其房屋前集体水塘旁栽种了一棵枇杷树,为建设新农村,村民小组欲将水塘填平改造为公共活动场地,请求王某将树木迁移,王某认为村民的改造行为违法,要求迁移树木是故意欺负自己,镇里和村里干部出面做工作也无济于事,双方只好对簿公堂。镇江中院二审立案后,立即启动涉军案件处理预案,很快决定由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合议庭讨论认为,案件处理的关键不是诉讼请求本身,而是案件背后的积怨。同时我们一致认为,这样的案件涉军且矛盾纠葛复杂,法官一定要到现场。”中院茅仲华院长回忆起案件办理过程。如今,这棵枇杷树在新的移植点继续根深叶茂,镇江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也不断完善、成熟着。

  批量案件处理,全市法院“多管齐下”。2016年2月,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下发后,驻镇军队机构一批对外出租等房地产需要收回,涉军案件数量陡增,短期内提起的诉讼有五十余起,有的涉军机构需要回收的出租房屋几乎涉及镇江商业繁华地段的整个街区。“涉军租赁合同纠纷牵涉利益很大,社会影响很大,处理不好,就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影响部队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推进,影响军政军民关系。”中院党组认真研究后决定,一定要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依法公正、高效把涉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做好。两级法院的“绿色通道”打开了,第一时间实现对此案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16年初,镇江军分区一次性将23件案件诉至京口法院,该院克服部分被告回乡过年、联系不便等困难,采用电话通知、赴外地上门送达等方式,及时与每一位被告取得联系,确保春节前全部送达到位。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2.86%,高于普通民事案件12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7天。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逐案建档、逐案督办,举全市法院之力尽快执行到位。

  近年来,镇江法院涉军案件已呈现逐年减少态势。“拥军是一个双向的,互学的过程。”谈及法院涉军案件现状,润州法院院长张子敏认为,现在,对军人权益保护更加用心到位,同时部队官兵的素质在提升,对于法律的学习与运用很自觉,过去易发的纠纷现在往往在立案之前就化解、调解掉了,“我们现在的司法拥军更多是常态化地为部队输送‘法律’养料。同时加强参观互动,让法官们深入部队训练生活,去学习、感染部队官兵蓬勃向上的精气神。”

  扎实的工作换来法律拥军硕果。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中,镇江中院多次被市委、市政府、镇江军分区授予双拥创建“十面红旗单位”、“双拥创建标兵单位”、“双拥创建二等功单位”,为全市多次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外,两级法院的涉军维权工作还多次受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的表彰,涌现了一批法律拥军、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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