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新区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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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丰镇发现建国初期
地契和土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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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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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丰镇发现建国初期
地契和土地房产证

  本报讯  最近,家住丹徒区辛丰镇的於女士接到浙江湖州表亲通过微信发来的几张图片,图片显示的是建国初期辛丰区雩南乡(现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的两张《地契》和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此外,还有两份购买农田和菜地的“契税缴款书”(收据联)。从图片上清晰可见,当时的几个证件的发放机构是“苏南区丹徒县人民政府”。证件签发人都是当时的在任县长: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赵文豹签发,1953年和1955年的《地契》分别是颜诚和张殿弼签发。

  据於女士介绍,她的姨父纪安国祖籍是辛丰于南纪巷自然村,年轻时外出谋生,后来落户于浙江湖州。由于多年未回归故里,他生前所置办的土地、房产,家人也不太清楚。其子女近年整理家中旧物时,这些保存完好的地契和房产证件才得以重见天日。

  应浙江表哥表姐的要求,於女士前往于南村了解了一下相关情况,发现由于时代的变迁,原《土地房产所有证》上的房屋早因破旧而被拆除,房基上被纪安国的内侄纪某建起了新屋;两份当年的《地契》也不知还有没有实际意义。

  於女士的表哥表姐表示:父辈昔日置办的房地产也许无从寻回,但这几件保存完好的旧时证件,是否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还有待相关专业部门认定。(丰成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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