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3项收费项目定价权下放
22项经营服务收费放开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下放涉及我市民政等部门的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等3项收费项目定价权限,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将放开涉及教育、质监、交通等部门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计量器具修理费等22项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可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束吕蕾 周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