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万元的欠款,三名被执行人中两名年逾七旬无偿还能力,执行工作一度“停摆”。日前,润州区人民法院启动执行快发机制,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反应,使该案顺利执结。
2011年,陈某因经商需要向何某借款三十万元,借期为两年。借款到期后,陈某未归还借款,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陈某及其妻朱某、女儿小陈共同偿还借款。因陈某等三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查询了三名被执行人的工资、银行存款、房产等情况,陈某夫妻已年逾七旬,无财产可供执行。小陈住房仅50多平方米不具备变现条件,其名下的一辆轿车下落不明。
“法官,我看到小陈的轿车停在长江路,你们快来。”9月10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何某的电话,反映车辆下落,要求法院派警处理。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协同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科等部门协同出警,20分钟内赶到现场。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送达扣押裁定书后,为避免产生拖车费用,做到经济执行,耐心做小陈的思想工作,小陈终于主动交出钥匙,执行人员顺利将车开回法院扣押。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小陈主动来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