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问:
我和丈夫关系不太好,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我们生了一个女儿,还不到两岁。丈夫还喜欢赌博,不顾家,不顾小孩。他家在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
请问:
一、如果房子加我的名字,怎么加?
二、如果我跟他离婚,小孩抚养法院会怎么判决?如果我争取到抚养权,他出多少钱的抚养费?
三、离婚官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有结果?
律师观点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答复如下:
一、您提到的房子事宜,该房系您丈夫婚前购买的,产权证登记在他的名下,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如果产权上要加您的名字,则需要您丈夫的同意,在法律上属于您丈夫将房屋部分所有权赠与给您,然后,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的登记手续。
二、如果您想离婚,由于你们的小孩还未满两周岁,这种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优先考虑女方的。如果法院判决小孩的抚养权归您,则男方应当给付抚养费,数额根据男方的收入而定,一般是其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
三、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从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算,
您如果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三个月法院就会下判决书或调解书。
本期解答律师: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樊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