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大家子到饭店就餐,本是一件开心的事,然而由于家人缺乏监管,3岁幼童又因贪玩踢翻了开水壶,结果被烫伤,家人迁怒饭店,提出过分要求。近日,在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介入下,这起历时近1个月的纠纷最终化解。
前不久,丹阳籍的胡女士带着她3岁的儿子怒气冲冲来到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进门就嚷嚷:“谁是律师?律师在哪里?我要打官司!”正在值班的调解工作人员连忙招呼胡女士坐下。胡女士喝了杯水,依然气愤不已。一个多月前,胡女士和家人到某家常菜馆吃饭,没想到3岁的儿子吃了一会就不吃了,独自一人离开饭桌在店堂里玩。
当时无人跟随孩子,孩子出于好奇,对店堂角落里的一只开水壶产生了兴趣,用脚不断踢壶,等营业员发现时,为时已晚,开水壶翻倒后,开水烫伤了孩子的小腿及脚面,所幸开水已经凉了一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胡女士随后将孩子送到医院,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才把烫伤医好。此后,胡女士和家人向饭店讨要说法时,饭店老板不肯赔偿,胡女士这才找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想请律师状告饭店。
调解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孩子的伤情以及医院病历,发现只是轻微烫伤,未留下疤痕,而且医疗费用也不算高,这样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工作人员随即来到这家饭店,向店老板了解情况,没想到饭店老板娘乔某更是一肚子怨气,连说胡女士及其家人的不是。
乔某说,孩子被烫伤后,她与店内员工立即陪同胡女士和家人将孩子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医疗费,随后还给了一些后续治疗费用,见孩子的伤情不重,此后乔某也就未联系胡女士。没有料到,胡女士及家人后来隔三差五来到饭店,除了要求支付孩子的医疗费、营养费外,还有许多他们家人自己买的药也要求乔某报销。此外,胡女士及家人还要求乔某支付他们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全家人的精神损失费等。
面对胡女士提出的数额较大的赔偿,乔某无法接受,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胡女士时常上门吵闹,影响了饭店的正常经营。工作人员告之胡女士及家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负有一定责任。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乔某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蒋跃军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