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版:江花俗世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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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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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鸡
■文/笪翔

  “斗鸡”最初是指一种专门用来相互争斗的珍禽,后也指用“斗鸡”来进行的一种游戏(博弈)。不过,本文所说的斗鸡,乃指两个或更多男孩,各自将自己的右腿或左腿向前盘起,同侧的手辅助托起大腿,另一侧的手握住脚踝,使盘起的腿不至于落在地上,用单脚一蹦一跳地冲撞对方。当一方把另一方盘起的腿撞击到落在地上,或扶脚的手与脚脱离后,就算赢了。

  这个游戏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曾经盛行。至于为什么叫“斗鸡”,笔者臆断与小男生被称之为“小公鸡头子”有关。小男生天生的侵略性,争强好胜,两个“小公鸡头子”相见,分外眼红,以撞倒对方而后快,犹如“斗鸡”。

  斗鸡最常见的是一对一,也有一对二、一对三、一对N的,还有一队对一队群斗混战的,场面颇为壮观。

  斗鸡可以合理冲撞,用肩膀胳膊甚至整个身体撞击对方,唯独手只能辅助腿和脚。也有潇洒的:仅用左手托住右脚,弃右手自然下垂而不用,好似独臂将军;也有将右臂高高举起,像高举旗帜,像挥舞刀剑,冲锋陷阵。但总归是手不可触碰对方——君子动腿不动手——否则就是犯规,要受到他人耻笑,被众人轰下场。

  斗鸡游戏简单易行,对场地无特殊要求,水泥地烂泥地草地都可,马路边巷子口堂屋也行。只要有兴趣,抬起腿来就斗,符合当年物质贫乏的国情。就像如今到处溜达的狗狗们,想尿尿抬起腿来就成。

  斗鸡游戏更无服装要求。那时孩子鲜有解放鞋,运动鞋凤毛麟角,皮鞋只是一种传说。他们大多穿着自家纳的布鞋,不少还没袜子穿。有的孩子则更干脆,两只脚先后一抬,鞋子就飞在一边,赤脚上阵,既节省了鞋子,也显现霸气,所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斗鸡玩的是氛围:一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一种勇往直前,所向无敌的勇气;一种坚忍不拔,前赴后继的意志。如果有女生围观,那敢情好,胜者越发趾高气扬,败者绝不轻言服输。

  斗鸡最能体现集体主义意识的,是团队作战。其中一人必须具备牺牲精神:到对方划定的圈子里捡拾事先放好的一块砖头或一根树枝,相当于抢夺对方的军旗,抢夺军旗时还必须保持一手托住一脚的姿势,弯腰,用另一只手去捡拾,无异于“炸碉堡”、“堵枪眼”,当然最容易被对手“击毙”。其余队友则要全力保护他的安全。

  斗鸡中含金量最高的是“立定斗鸡”,即立地的那只脚落地生根,不得有丝毫动弹,双方用抬起的那条腿死纠蛮缠。斗鸡时高个子一般占有绝对优势,他抬起的腿不用出力,自然而然就压住了对方。当然也有不怕死的矮个子专拣高个子挑战,往往出奇制胜,自下而上地挑翻高个子。

  斗鸡时如果遇到抬左腿的“左撇子”,则要分外小心。正手一般习惯于正手,左撇子的进攻往往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防不胜防,对方稍不留神,就会被拿捏住死穴。

  自1980年后,物质生活逐步丰富,独生子女遍及,孩童们游戏的方式和条件也现代化了,现在几乎看不到“小公鸡头子”玩斗鸡了。记得小学同班同学中有两个姓王的,他们是打架的两把好手,踢足球时的两位中锋,“官兵捉强盗”中的官兵统帅和强盗头领。在斗鸡场上,他们也一直保持着霸主地位,名正言顺被称为大王二王。发小聚会,谈及斗鸡,无不津津乐道,就连班上的资深美女们也清清楚楚地记得,谁是大王,谁是二王。只可惜,包括大王二王在内,大家的子孙皆没有玩过斗鸡。    

  据说,现在有些小学校长想在校内开展斗鸡、官兵捉强盗、滚铁环等游戏项目。   

  现在的“小公鸡头子”们,当你们在书桌上厌烦时,当你们在电脑前眼花时,当你们为读书头痛时,完全是可以出去玩一玩斗鸡的。不知有木有人愿意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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