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在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以及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保障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但也在规定中的第二九、三十、三十一条明确了“三包责任的免除”,下面就分析八种不在“汽车三包”政策之内的情况。
◎ 情况一: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
既然明确规定超过明示保证期的易损耗零部件不在三包范围内,那么消费者就要事先留意这些易损耗零部件包括轮胎等的使用时间。
◎ 情况二: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这一点需要消费者在购车时认真查看购车合同的各项条款,再签字确认。如果已经在购车合同中告知了存在的瑕疵,那么就等于消费者主动放弃了相关的权益。
◎ 情况三: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汽车三包”的全称就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顾名思义,三包范围内的汽车必须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其他的像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的。
◎ 情况四: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
改车族注意:改装车既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能享受“汽车三包”。
◎ 情况五: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按照该条规定,消费者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汽车出现问题后,立即打电话给官方处理途径,避免不当处置造成二次损坏。
◎ 情况六:因消费者未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的
如果车主没有按照汽车《保养手册》进行定时保养,或者没有按照手册说明使用不允许的保养材料,也就无法维权。换句话说,如果规定由4S店维修的话,消费者就必须去该店维修,各种成本的增加是逃不了的。
◎ 情况七: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要及时避免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看来要多看新闻避免爱车受伤。
情况八: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这一点与购买其他商品时一样,购物后请妥善保存好发票和三包凭证。(俞佳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