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朱旭海
网店发来港澳游团购消息
近日,市民李女士收到市区某网店发来的几条短信,她很纳闷:以前都是在这家网店团购些小零食、小玩意,怎么现在网店也团旅游了吗?网店团的港澳游价格超低,但是能放心去吗?
李女士看到这个短信有点哭笑不得:“550元双卧,800元双飞,想要报名港澳游的亲们,因目前人数统计有两百人,需要到现场的请留电话,否则进不了报名现场。”结尾还顺带做了个广告:友臣肉松饼、睡睡白面膜到货分货。
李女士有些心动,自己也跟旅行社去过港澳,印象不错,几年前就要3000多元,现在价格这么低,有点想故地重游的冲动。
这是哪门子“回馈客户”
市消协工作人员电话了网店的负责人,对方闪烁其词,最后说,是受某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办的“回馈客户”的活动,又说“没有两百人,只有几个朋友去。”当消协工作人员要求其到消协出示相关组织旅游的资质和委托书时,他表示,20分钟后来消协。
等了二十分钟,没有等到网店的负责人,等来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程女士”,是某保险公司客服部门的,她解释说,活动是保险公司搞的,这个活动是为了“回馈客户”,网店负责人是他们公司客户,只是请他“再带几个朋友一起去。”
保险公司委托网店搞“回馈客户”,这些客户根本与保险公司没有一毛钱关系,这是“回馈”的哪门子客户?
旅游质监所:这是新动向
据市旅游质监所邱平介绍,以保险公司“回馈”客户的名义拉人头去旅游,是个非法组织旅游的新动向,市旅游质监所收到过类似的投诉。比如某保险公司以“回馈客户”的名义,开展“香港、澳门双卧7日游”旅游活动,报价只有980元,远低于市场价格,接到短信通知的上百名客户被吸引报名出游。然而,令游客们意想不到的是,此次旅游活动是一趟疯狂购物之旅,7天行程中,共有10多次购物安排,分别前往珠宝店、名表店、免税连锁机构等各种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品质受到了严重影响,有些还受到当地导游的恐吓。但是,由于事先游客并未与该保险公司及“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想要维权也变得异常困难。邱平说,单位搞内部职工度假旅游,旅游主管部门是无权插手监管的,但是像以保险公司名义组织,实际又是网店一手操作,是明显的拉人头行为,已近超出“回馈客户”的范围,明显是无资质组团,但是,想要取缔和处罚,存在取证难问题。
旅行社:
这不成为“购物游”都不可能
记者采访了几位我市业内资深的旅行社老总,他们算了一笔账:目前市内正常的跟团价格是2000多元,品质好的纯玩团甚至达到6000多元。目前到港澳双卧的价格就是700多元,双飞要达到1700多元,以最便宜的酒店的价格算,就算5日游有两晚在火车上,实际住宿3天,也要1000元出头,还要安排吃饭、门票……已近数倍于网店组织的价格了!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总介绍:据她所知,这些假借保险公司“回馈客户”名义组的团,有些会拉旅行社进来,有些就是保险公司和网店操作,没有旅行社参与。网店、保险公司、旅行社都要分钱,价格还这么低,怎么操作?只有不停地进店强制消费,有些消费者甚至直接被关在购物店里,不到时间不给出来,不买还有可能被甩团。有良知的旅行社是不会、也不敢参与的。
业内人士说,不久前有一家保险公司拉人头搞了一次这样的旅游,从镇江乘大巴至上海,改乘上海至深圳列车后赴港,全程无本市旅行社参与,结果在港澳被强迫购物,回来后消费者四处投诉。这样劣质的低价游,严重地扰乱了市场,更是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局质监处:这是违法行为
市旅游局质监处李良武处长告诉记者,组织旅游应该取得相关资质,要经过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从现象上来看,这是“地下团”。这样的旅游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是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不是“回馈客户”,根据《旅游法》,我局无权受理此类投诉。据他介绍,除了以保险公司名义开展旅游,还有以“读报俱乐部”、保健品专卖店等名义组织的类似旅游,都存在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
李良武说,今年初,市旅游局质监处在相关媒体发布了《2014年镇江旅游服务第一号警示——理性出游确保权益》:要选择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正规旅行社出游;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不签订旅游合同是忽视和放弃自身权益的不当行为;一定要保留好旅游合同、发票等凭证,作为依法维权的依据;一定要挡住低价诱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镇江工商局京口分局魏晓曦局长表示,近日将根据举报调查处理网店的超范围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