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功能与说明书不符
天王工商调解商家退货
本报讯 近日,消费者田女士向句容天王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在某移动营业厅购买的“华为”牌手机像素和短信发送功能与说明书不符,找商家理论却无人处理,要求工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5分钟赶到了该移动营业厅,当时双方各置一词:一方面,消费者坚持要求退货;另一方面,商家以手机已使用过为由不予退货。经询问了解,手机质量并无问题,但商家在销售时过分夸大手机像素功能。分局工作人员通过耐心调解,消费者与商家达成调解意见,由商家退还消费者田女士购买手机款1100元,消费者退还购买手机时商家赠送的“充电宝”等其他物品,并支付手机使用磨损费100元。 (陈绪华)
辛丰工商分局
设立“流动工商”工作站
本报讯 日前,丹徒局辛丰分局设立“流动工商”工作站,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定期巡查的服务模式,实现预约上门服务功能。
该分局将分局窗口电话设为“流动工商”工作热线,由分局内勤专门负责接听电话、受理登记预约要求。工作站每周出勤2次,每次出勤确保2名监管人员、1辆执法车辆到位。“流动工商”工作站主要根据电话预约,为农村出行不便、距离较远的经营户提供上门换照服务;同时面对面地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商标申请、广告登记、合同规范、送法上门等咨询服务和行政指导;以及赶赴现场处理消费举报投诉等。自6月中旬以来,工作站已接受咨询12次,上门换照3份,接受处理投诉2件。(李永康 徐颖)
除草剂效果不佳
经销商退还货款
本报讯 近日,大路工商所接消费者孙先生等反映,在大路镇闸口附近生产饲料店购买两种除草剂,使用后发现农田内杂草没有得到清除,怀疑除草剂为伪劣产品,希望工商尽快核实处理。
今年3月份,孙先生代表大路镇武桥村一组十几户农户,在镇江新区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经营部购买大量15%麦极、氯氟吡氧乙酸乳油两种除草剂,每亩25元;到六月份,使用该除草剂的所有农户种植减产约60亩。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对镇江新区大路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经营部供药方丹徒区镇扬农贸种子商社进行调查,供药方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述两种除草剂使用效果说明书与试验报告。经认定,该除草剂不属于假冒伪劣农药。6月23日,经调解,镇江新区大路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经营部同意退还孙先生等人1500元的农药费。 (杨登 陈晓锁)
工商质检联合检查
保障西津渡酒饮安全
本报讯 世界杯期间,球迷饮酒活动频繁,西津渡景区内又因餐饮店众多,成为广大球迷们最喜欢活动的聚集场所之一。为了确保景区内酒类饮料消费安全,近日,润州、三山工商部门联合质检部门对西津渡景区的餐饮店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为酒类和饮料。检查人员在西津渡景区随机抽取了几家餐饮店内包括巴伐利亚狮冠啤酒、可口可乐公司雪碧等10个批次的酒类及饮料,对样品的外包装和内部质量进行了仔细检查和取样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同时,检查人员还对景区内餐饮服务行业亮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良好。(金恺)
质监检查食品企业
未发现含铝添加剂
本报讯 近日,我市质监部门检查了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结果发现,这些企业原辅料来源和检验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生产场所和原料库房都没有存放含铝食品添加剂。
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俗称明矾)。2014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刘轶辰 仲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