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驾车时必须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车距,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知晓和遵守的交通法规,然而总有些驾驶员疏忽大意。昨天,朱先生因此造成车上货物损坏,所幸人未受伤。
据当事人朱先生介绍,昨天上午10时许,他驾驶一辆货车载运数块巨大的钢化玻璃送给客户,当车行驶至丹徒区谷阳镇西麓兴街时,在货车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面包车突然减速左拐,准备驶往路边一单位内,紧随其后的朱先生连忙踩住刹车,所幸没有撞上面包车,但车厢里却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朱先生下车发现,车厢内装载的数块钢化玻璃中有三块完全损坏,玻璃碴撒落车后数米远。初步估算,损坏的玻璃价值3000多元。一趟运费赚不了多少钱,现在加上这个损失,自己还要倒贴数千元,朱先生急忙拦下了前面这辆转弯的面包车。
朱先生认为,自己跟在面包车后,因为面包车突然左拐而导致其刹车进而造成玻璃损坏,因此面包车驾驶员吴先生应该赔偿损失。吴先生则称,他是正常行驶并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朱先生遂拨打了110报警。
丹徒交警大队民警来到现场后,向双方及现场群众了解情况,并仔细勘查了现场。民警向朱先生指出,其在集镇人群密集的主干道上行驶,且车速较快,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间距,最终因跟车太近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赵益 邓欢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