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压降事故、净化交通环境,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自今年二月开始,镇江交警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行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在严格管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同时,镇江交警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加大了管理和处罚力度,以保障行人合法通行权利,营造文明礼让的交通环境。
下图是2月22日8时左右,执勤交警在黄山北路中山医院附近过街人行横道,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截图。
人行横道又称“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行人在“斑马线”上享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利。机动车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这不仅是一项文明交通礼仪,更是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此项规定,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应该如何做到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一减速、二停车、三让行,四通过。
“一减速”:当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发现前方道路有人行横道时,必须提前减速。
“二停车”:当机动车驾驶人发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在人行横道前依次停车等候。
“三让行”:行人在人行横道行走时,在人行横道前停车等候的机动车应耐心等待行人通过,不鸣笛催促、不争抢通过。
“四通过”:当在行人已经通过机动车所在车道或行进方向时,机动车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本车道或行进方向慢速安全通过。
(见“礼让行人”示意图)
斑马线上机动车缓慢通过是否算“礼让”?
不算让行,同样处罚。在实际生活中,许多驾驶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看到行人后,有“礼让行人”的意识,采取了缓慢通过方法,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根据前面叙述的“一减速、二停车、三让行,四通过”原则,正确的做法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驾驶人看见前方的斑马线应该先减速,确认行人要通过时停车让行。但如果缓慢通过并未停车等候,依然属于与行人争道,属于处罚范围之列。“礼让”必须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优先通行权。
行人安全过斑马线需要注意些什么?
先观察后通过
市民在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行人应该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先看左边来车,待行至斑马线中间,也就是道路中线时,须查看右侧来车,在确认没有危险后快步匀速安全通过。
不要盲目后退
通过斑马线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主动做到“礼让等候的机动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行人在穿越道路时,不能突然加速奔跑,突然后退或折返,做出机动车驾驶人预判以外的危险行为,以免发生危险和意外。非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更应注意,必须下车推行。(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谈德捷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