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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商局部署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22 19: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据了解,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在开展广告发布业务前,需到县级工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核准登记后,方可开展相应的广告发布活动。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除了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外,广告发布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并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为此,市工商局从以下三个方面规制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一是明确登记范围。广告发布登记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其中,省辖市及其所属区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由省辖市工商局负责,县(市)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由所在地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是规范登记和公示的内容。工商部门将登记广告发布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地址、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名称、通知书编号和有效期限等事项,并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以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管。

三是加强与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的衔接。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将纳入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届时将重点检查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和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的情况,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通讯员许后鹏 金山网记者朱浩)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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