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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不交保险 撞伤人赔偿10万

发布时间:2017-02-09 01: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都是自己贪图小利,没给摩托车上保险,如今出了交通事故,相关赔偿都要自己承担,真是得不偿失。”面对高额的赔偿费,市民刘某悔恨不已。昨天,记者从句容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了解到,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经过调解员不懈的努力,最终达成共识,当事人刘某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10万元的代价。

据了解,去年底,句容市民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66省道由南向北行驶,意外与对面行驶并左转弯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两车严重受损,两名驾车人都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郭某伤情严重。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刘某、郭某承担同等事故责任。

经医生救治,刘某伤情轻微,很快康复,但郭某却因此身受重伤,最终相关部门认定,郭某伤情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首先在句容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张波表示,刘某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依据法律刘某因按交强险的份额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则按责任赔偿。然而经过调查,刘某居然未给自己的摩托车购买保险,面对高额的赔偿金额刘某及家人一筹莫展。调解员了解到,当事双方都是普通家庭,事故发生后给两个家庭都带来很大的精神打击,为了尽快解决这起纠纷,调解员多次倾情调解。

面对调解员一次次的释法讲理,刘某及家人都流出了悔恨的泪水。由于双方在事故中都有责任,郭某也未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刘某一次性给付郭某10万元。(胡祖源 刘薇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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