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了能吸食到毒品,3名四川籍年轻男子在镇江、江西九江等多地实施盗窃,以偷养吸。日前,丹徒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3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据丹徒法院介绍,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间,时分时合的李某、张某、赵某三人,在江西南昌市、九江市,江苏南京市,镇江丹徒及新区境内,采取爬下水管道上楼、翻窗入室等手段,单独或共同入户盗窃作案22起,窃得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香烟等财物,合计价值25987.06元。三人盗窃所得赃款,全部用来购买毒品吸食。丹徒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庭审中各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吴安娜 王璐丹 陈路)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