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在工作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有人却在应聘之时,干起了顺手牵羊的傻事。工作不仅没了,还面临刑事处罚。近日,丹徒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男子杨某在应聘“快递小哥”时盗窃他人一部手机,被判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24日,杨某在丹徒区某物流公司的办公室应聘时,发现桌上放着1部苹果手机,他随即心生歹念,趁人不备,将手机装进了自己口袋。这一幕,都被办公室内的摄像头拍了下来。
当晚,杨某内心惶恐,怕事情暴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杨某盗走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017元。次日,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的被盗手机发还受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杨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周显坤 涂蕾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