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春节前夕是传统的消费旺季,但随着市民消费热情的高涨,各种消费纠纷也频频产生,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提醒消费者,面对降价促销小心价格陷阱,大件商品消费定金交付不能太随意。
春节前夕,许多商场超市为了提升销售额,往往会推出一系列的打折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购买,“智慧315”平台提醒消费者,实际上,有些商家对商品进行打折之前,就已经先提高了商品价格,再以“打折”“降价”“抽奖”等为“诱饵”。市民在购物时,一定要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价格、商家的承诺等情况,仔细核对商家承诺的促销价格、货架价格及结算价格是否一致,留意是否“低标高结”,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
此外,商品打折销售是经营者的促销手段,降价的原因与商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所以经营者不能因打折而免除应承担的商品“三包”义务。市民在购买打折商品时,如商场事先未标明其质量缺陷,就不属于处理品,应该按正常商品对待,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市民如果有合理的退换货要求,商家就不能以任何理由规避责任。
对于大件商品消费有时需要交付定金的情况,“智慧315”平台提醒消费者,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务必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陈红生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