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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备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22 00:5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统筹性,有效预防和解决重复调训、交叉培训等问题,日前,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对备案管理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凡是市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举办涉及调训辖市区副科职以上干部、调训其他部门、单位正科职以上干部的培训班,或是上级部门调训我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都要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通知》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须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凡是计划之外由市领导下达的培训任务或根据需要必须临时举办的培训班,应在培训一周前进行备案,未申报或者未经审核同意的培训班一律不准举办。上级调训我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也须于参训一周前进行备案。

对于经备案后的培训班,《通知》明确要本着训前问需、训中问计、训后问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前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干部需求,精心安排课程;培训中抓好组织落实,提升课堂质量,做好学员管理;培训后及时整理培训资料,做好优秀师资推荐、学员培训登记等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郑组 胡建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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