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题为《周强:要敢于向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亮剑”》的报道,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以个别学者和公知们为代表,他们以难道司法不应该具有独立性等问题,对首席大法官的论断进行断章取义、制造舆论。虽然对于我国审判独立和西方司法独立之区别的著名论述已汗牛充栋,虽然关于所谓“专家”的毫无法学水准的论断国人早已见怪不怪。但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学生,面对舆论界抛却历史和客观国情、孤立、片面的宣扬“西方错误思潮”的错误言论,还是忍不住想要补充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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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决定主观,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之所以将西方司法独立、民主宪政、三权分立等思想界定为错误言论,是由历史做出的选择,是因为它在中国行不通,而不是某一个人做出的结论。更不会因为某位公知或专家的言论舆论而改变。所谓西方的宪政民主,在清朝末年民国时期,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到因独裁而成《中华民国约法》、再到《中华民国宪法》等,推行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辈在中华民族崛起的进程中,呕心沥血地探索着中国民主政治的新模式,然而,脱离了国情和历史实际的探索,虽然经国人的前赴后继,竭尽全力的努力,但仅凭主观臆想而生搬硬套的西方民主宪政模式终是党派和军阀争夺权力和掠取利益的政治外衣,没有给中华民族的独立与强大带来光明的道路。而在共产党人的带领下,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自我创新,不但实现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独立,还让我国迈进了世界大国的行列。
政治服务经济,发展是最好的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优越性逐步显现,我们不但实现了经济的飞速发展,而且在持续深入的改革进程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自我完善,始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第一位,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尤其在大灾大难时更能彰显体制短时间内动员社会力量集中社会资源的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中国也逐渐以大国的姿态登上了历史新舞台,近三年来,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了中国的“筑梦空间”,“一带一路”成为了世界上最壮美的经济构想,据报道在习近平总书记近4年40万公里的出访旅程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领导人经常会提出一个请求:请讲一讲中国的治国理政思路和经验。而那些见到反对西方错误思潮就跳墙叫骂的所谓专家,难道您不想好好研究一下我们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的思路和经验,却要缘木求鱼照搬西方思路?请问您是怎么想的?
尊重司法规律,公正是最好的诠释。司法机关原本就是国家依法设立的权力机关,这在全球都一样,在所谓的西方司法独立和民主宪政之下亦是如此。自西学东渐以来,我们就把研习域外制度作为法学研究的最主要途径。几百年过去了,我们难道还不需要从司法的规律出发,从书本的教条中脱离出来,立足我们国的实践,真正探索一条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法治建设之路?我们反对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但从来没有反对司法中立性。而是紧紧围绕尊重司法中立性的基本规律,持续深入的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打破司法行政化和地方化,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司法不受干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通过一个又一个个案,一步一步走到我们身边。
回顾近年来的案件,那些宣传西方错误思想、依托境外势力支持,打着维权、保护人权等幌子,凭借网络媒体攻击我国现有体制、甚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有所增加。面对众声喧嚣的舆论场,我们只有坚持用历史的、发展的、客观的、全面的方法看问题,只有在尊重司法规律,理性分析个案和舆论观点,才能在鱼目混种的舆论乱象中,发现隐藏于舆论背后的各种暗流。才能避免得出以管窥天,以蠡测海,混淆视听的错误观点。才能疏导所谓公知混淆视听的“质疑”,才能给广大民众一个客观真实、完整全面、严谨准确的答案。因为,亮剑西方错误思想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除了首席大法官的担当之外,我们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更应该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冉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