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一男子酒后行车到丹徒,竟在等红灯时睡着了。日前,丹徒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这名男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10月26日晚,张某在晚饭期间喝了几两白酒,结束后,他驾车从单位到丹徒区一酒店看望朋友。当晚10时许,当张某驾车行至丹徒新城龙山路段十字路口处等红灯时,竟然在车上睡着了。因信号灯显示绿灯后,车子仍停在路口不动,之后即有群众发现异样报警。经医学检验,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丹徒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张某犯罪以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周显坤 吴安娜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