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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广告车队“晃眼”,险些“晃”出事故

发布时间:2017-01-12 00: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市民黄女士反映,一个车体三面都安装着LED广告显示屏的厢式货车车队经常在晚上出动,屏幕循环滚动广告内容,十分刺眼。因为灯光太晃眼,而且行车速度非常缓慢,占据一股车道,前几天让她险些撞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反映:LED广告车“晃”得市民险出事故

当晚,黄女士开车载着丈夫从健身房回家,在润州路上遇到一个厢式货车车队缓慢地行驶在行车道上。这些货车车厢尾部和侧面做成了LED屏幕,播放着颜色绚丽、灯光耀眼的广告,在夜间格外刺眼。

由于车队在车道上持续“龟速”前进,配合着广告画面和声音,令她无法忍受。黄女士决定从左侧超车,然而惊险一幕发生了。“刚跟了一会这个车队,眼睛被LED屏幕灯光晃得竟然眼盲了,当时这些车侧身也是广告,光线太刺眼。”黄女士说,就在这一瞬间,前方突然出现四五名行人。她当即紧急刹车,这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但此次经历令她后怕不已。

“这种车使用的LED屏幕比室内的屏幕要亮得多,让这样的车行驶在路上,感觉危害比远光灯还要大,非常影响交通安全。”黄女士介绍。

目击:LED广告车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10日晚10点左右,记者在北府路上看到,一个由白色厢式货车改装而成的LED广告车队正占据一股车道缓慢地由东向西行驶,除了该车的车头外,车体左右两侧和车尾分别安装了一块整幅LED显示屏,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着文字和视频广告内容。车队行驶在车流中,后方的车辆均变道躲让着。“看它一会儿眼睛就什么都看不到了,看到就需要躲开,交警部门应该查处此类夜间上路的车。”出租车司机邹师傅说。

由于屏幕上滚动打出的视频画面和红蓝色亮光的广告字光线太强,由此经过的被访车主称,光亮太刺眼而且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当车队行驶到润州路靠近长江路路口时,全部停在了路边休息。坐在其中一辆厢式货车内的一名男子向记者表示,他并不知在车身上安装LED屏发布广告还需要办申请手续,同时他还称,只要交钱就能在他的车身LED屏幕上发布任何广告信息,无需广告登记、审核手续等。

有关人士:该车上路属违法行为

这样的车辆是否可以上路?市车管所检验科负责人表示,该车的广告不仅会给路面上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带来干扰,还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属于非法改装,是不允许上路的。该负责人说,路面交警如果遇到该车辆将对其进行处罚,暂扣车辆并勒令将改装部分进行拆除处理。如果是在车上绘制、张贴广告,也必须到车管所办理颜色变更手续,方才可上路。

我市相关法律人士袁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如果因为贴广告导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发布。(范海罡)摄影 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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