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文华
刚刚过去的2016年,广大民众见证了中国反腐败工作的巨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定不移、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反腐败的丰硕成果,在国际、国内皆产生了重大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纪网”、“法网”更加严密,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
政治纪律处在党纪中的首要位置。2016年,中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更加具体扎实地严明党纪,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实施。6月28日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得失责必问成为反腐的常态,是2016年我国反腐工作的亮点之一。10月修订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各级党组织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行动指南。提高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不断严密的“纪网”与日趋完备的反腐“法网”共同发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具体可行的制度利器。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虎拍蝇”成效显著
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问责力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效。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6万件,处分33.7万人。
2016年“打虎拍蝇”力度不减。一方面,“打虎”成效显著。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42人,宣判35人,即全年有35名“老虎”领刑。其中,令计划、郭伯雄、申维辰、金道铭、杜善学、万庆良、谭力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白恩培一审被判处死缓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赵黎平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还查处42名“军老虎”。
另一方面,“拍蝇”毫不放松。2016年1月,中纪委六次全会就明确提出要继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官网以每月通报的形式,通报了2016年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等问题案例上千起。特别是骗取拆迁补偿款、冒领粮食补贴、套取农业保险补偿款等基层“蝇贪”问题被一一曝光,将反腐倡廉与民生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从严执纪,保持了高压态势,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巡视工作在深度上抓落实、在广度上向全覆盖目标迈进
2016年,中纪委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努力实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内容更加聚焦,方式不断创新,作风更加务实。中央纪委共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
2月23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截至目前,十八届中央开展了11轮巡视,总计覆盖了240家中央一级单位党组织,巡视覆盖率已经超过了80%。
中纪委同时强调,要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今年中纪委对12省市自治区启动的3轮巡视“回头看”,共查处贪腐官员至少30人——其中包括辽宁原省委书记王珉、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和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等中管干部。
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成绩斐然
2016年9月4-5日,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反腐败成果,致力于打造一个“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体系。
实践中,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开展“天网2016”行动,使有幻想的人不敢逃、不能逃,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深化与有关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使外逃腐败分子躲不住、抓得着,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不断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也使得对外反腐合作宣传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
中纪委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直接牵头组织领导下,在大量省一级办案机关的一线工作努力下,2016年1-11月,“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追回19人,排在前五位的已追回4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到案。其中闫永明和杨秀珠等红通人员的遣返,意义重大,其自动投案背后的国际合作的因素更强。
2016年,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9月23日,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立。这是第一个面向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机构,将为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反腐追逃追赃合作创造交流平台,为中国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建立以追逃追赃务实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11月,与国际反腐败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这是我国首个区域反腐败合作项目,开辟了中国—东盟合作新领域,推动了20国集团杭州峰会成果向国际社会的延伸,展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和影响力。目前我国已经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加快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的进程,不断完善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与外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7份。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提出。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3省市部署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党的纪委组织和政府的监督机关合署,壮大了监察的力量。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有利于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监察委员会综合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系统反贪等职务犯罪等的职能,有利于整合力量打击腐败犯罪,促进刑事执法与党内执纪、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也为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法治化提供基础。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将进一步拓展反腐覆盖面,也更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反腐社会环境。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人来执行。2016年,纪检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打虎、拍蝇一起抓,境内反腐与境外追逃追赃并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极大地提振了党心民心,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11月16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秘书处网站公布中国接受公约第一周期履约审议报告的执行摘要,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所表现出的坚定不移决心和取得的重大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这些都为我国未来更广泛、深入的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王文华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外廉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