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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4日,“专转本”开始报名
总计划1.5万人,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

发布时间:2017-01-02 00: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已出台。今年“专转本”选拔总计划为1.5万人,本科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统一考试考生及自主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均为元月4日至6日。

据了解,“专转本”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院校学业后,经民政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转本”自主招生的条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除统一考试考生外,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高校安排自主招生计划900人,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元月4日至6日,自主招生对象的报名工作同期进行。

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

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

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在单列招生计划中选报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了可以填报自主招生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兼报非自主招生的院校(专业)。(古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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