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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存款30万却不愿还欠款 “老赖”被处罚款8000元

发布时间:2017-01-02 00: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妻子银行账面上存有30多万元,但是对于夫妻双方所欠的3万元债务,却称要“每年还3000元十年还完”。面对这样的“老赖”,近日法院在查核清楚账目后,不仅将欠款等款项扣划,同时对这对“老赖”,处以8000元的罚款。

法院方介绍,镇江某公司与袁某、陆某(双方是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多次督促袁某、陆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镇江某公司一纸诉状将袁某、陆某诉至法庭。后扬中法院判决被告袁某与陆某应限期偿还镇江某公司借款3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275元。

可判决书生效后,袁某和陆某仍置若罔闻。不得已,原告镇江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袁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这下袁某有点坐不住了,主动来到法院要求还款。“我每年还3000元,十年就可以将上述款项还清。”但袁某毫无诚意的还款计划,让申请人无法接受。

不过,虽然双方虽没有达成还款计划,但银行的查询结果反馈过来了:被执行人陆某的账户上,居然有30万元的“巨款”。考虑到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再一次联系被执行人,希望两人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两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没有还款能力后,执行干警通知其在一周内将财产申报表填好送来。然而,被执行人不仅没能将财产申报表送至法院,而且在法院与其联系时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

生效的法律文书要得到尊重,必须严惩失信“老赖”。近日,经扬中法院合议庭合议并经院长决定,扬中法院依法对袁某、陆某罚款8000元。

目前,法院执行干警已依法将涉及本案的本息、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及罚款,一次性从陆某银行账户中,扣划至法院账户。(朱洁 林星 万凌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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