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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始
通过社保卡银行代扣代缴
未办卡的凭身份证缴费

发布时间:2016-12-29 01: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征缴中心了解到, 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四种情况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略有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基数、金额及档次为9个档次,最低档基数仍为2725元,养老保险为545元/月,医疗3760.56元/年;最高档仍为5600元,养老保险为1120元/月,医疗7728元/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费,仍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尚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至社保委托经办服务站缴费,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实行银行代扣。

为确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未申领社会保障卡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尽快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采集,办理社会保障卡。已进行信息采集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社保卡领取银行网点领取。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本人应及时与持有的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在银行柜面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并备足存款。

据悉,有以下四种情况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略有不同。一是当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参保人员,应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手续,再至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委托代扣代缴社保费相关手续;二是社保卡挂失重办后需至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重新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三是补缴往年社保费的人员,仍需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四是委托银行缴费期间发生再就业、退休等人员变更,应在当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注意的是,代扣社保费成功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银行缴款的资金流水作为缴费凭证,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已缴费证明》作为已经缴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提供缴费专用收据。(韩士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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