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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研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
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工作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夏锦文主持会议

发布时间:2016-12-26 00: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报告(讨论稿),研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委书记夏锦文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报告(讨论稿),要求进一步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再作修改完善,确保形成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报告,为明年工作引路领航。

会议讨论了我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作风从严,广大党员干部执行规定自觉性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会议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警醒我们对作风建设必须始终抓常抓细抓长。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永远在路上”的自觉。紧盯不正之风新动向,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深挖细查存在问题,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顶风违纪案例,坚决防隐形、防变异、防反弹,以可观可感的实效真正取信于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的引领。从常委班子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走在贯彻落实规定的前列。要进一步强化“标本兼治”的导向。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紧扣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及时发信号、打招呼、严要求、早预警,施教于先、明纪在前,坚决打击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结合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落实,深化“效能革命”、促进担当干事,从根本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听取了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责任落实,开展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各带队常委和相关部门要集中精力和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市纪委及市委班子成员要对照责任清单,总结好履责情况,迎接省委检查考核。

会议要求,以检查考核为有利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同志、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第一政绩”的观念;推动各级纪委加强自身监督,严格履职尽责,防止“灯下黑”,合力攻坚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点”“薄弱点”,纵深推进管党治党全面走向“严实硬”。把检查考核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辖市区对镇(街道)、区域内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延伸到“神经末梢”。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双轮驱动”的迫切需要。各级各层要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法治成为治理城市的基本方式。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找准出发点、把握切入点、明确落脚点,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上重要位置谋划推进,使法治真正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重要保障。

市委副书记李雪峰,市委常委倪斌、童国祥、曹寅、黄利民、李健、秦海涛、郭建、裔玉乾出席会议。市领导李国忠、张庆生列席会议。(记者 胡建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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