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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帮工身亡引起赔偿纠纷
司法调解三天化解僵局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多亏了你们调解员的积极介入,这么短时间成功为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面对司法调解员,李某家属连声致谢。近日,扬中发生一起七旬老人帮工,却在拆房时不慎坠落身亡的不幸事故,事后当事三方相互推诿,导致问题难以解决,所幸司法调解人员及时介入,经过全面细致的工作,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难题。不仅如此,还将受害方家庭赡养老人的遗留问题一并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旬老人坠落不幸身亡

今年72岁的李某是扬中新坝人,其丈夫早年因病去世,未再组建家庭,其有三个子女均已成年,有了各自的小家庭。尽管年纪较大,但其身体较为硬朗,平时在家料理好自己生活的同时,还要照顾90多岁的老母亲。

虽然子女时常送些贴补,但老人为了多挣些养老钱,仍不顾高龄经常外出打工。前不久,扬中市某电器厂因为旧厂房老化,准备拆旧建新,施工在即,需要人手拆除旧厂房。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何某与老人熟悉,于是李某跟着何某来到该厂,随工友开始施工。

当天下午1点多,李某爬上屋顶进行房屋拆除作业,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屋顶瓦片松动,老人一时脚下打滑摔倒,并从屋顶坠落,其头部着地,顿时血流不止,工友立即拨打120,然而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三茅街道矛盾调处中心相关人员立即赶至现场。经调查发现,该工程由电器厂与包工头翟某签订书面协议,将房屋拆除和修缮一并承包给翟某,翟某又授意工作人员何某雇佣工人,李某受雇于何某,不料却发生悲剧。

涉事三方赔偿困难重重

司法调解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包工负责人翟某并不具备工程承包资质,同时何某在雇用人员时,也未与李某签订相关用工合同。这起事故究竟应该由谁负责赔偿,各方相互推诿,死者家属与电器厂、包工头以及何某这三方,就赔偿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死者遗体只能暂时存放于殡仪馆。

次日上午,三茅街道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召集李某的儿女和电器厂委托代理人、包工头及何某一起进行协商。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赔偿金额进行梳理,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

然而,当调解员谈及事故主要责任以及连带责任等问题时,三方争执不休。电器厂负责人认为厂方已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此事与厂方无关。包工头翟某表示自己并未直接雇佣死者,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施工管理人员何某更觉得委屈,自己好心好意带李某做小工,让其增加些收入,如果事故由他承担责任,真是太冤枉了。涉事各方争论不休,调解陷入僵局。

司法倾情调解圆满解决

司法调解员现场阐释法理认为,电器厂虽已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翟某,但翟某无承包资质,因此那份协议则无效,电器厂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翟某虽未直接雇佣李某,但其作为此项工程负责人,工人伤亡与他密切相关。此外何某直接雇佣了李某,也应负一定责任。

调解员倾情调解,希望三方能站在死者家属立场上考虑,尽快解决问题,劝说各方当事人拿出诚意,慎重对待,否则只能诉诸法律。经过三天的反复协商,最终四方达成协议,由电器厂和包工头承担主要责任,何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快死者家庭与当事三方达成经济赔偿协议,但细心的调解员发现,李某去世后,其90多岁的老母亲今后的生活成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李某的死亡赔偿金应按比例分配给其母亲以及她的儿女,但老母亲年事已高,金钱对她来说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谁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调解员再次召集李家儿女就外婆的赡养问题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大家一致同意,由大儿子赡养外婆,负责其生活照料、疾病治疗以及日后丧葬等,外婆所得的赔偿金由大儿子代为保管。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韩婷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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