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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收货没验货 出现问题维权难

发布时间:2016-12-25 01: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年末购物热潮再起,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最近接到多起消费投诉,都是由于市民在验货环节疏忽大意而发生的纠纷。此类投诉解决难度较大,往往因为市民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经营者不认可,市民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市民陈先生前不久投诉说,他在市区一家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商家将电视送上门后,由于陈先生当时不在家,就委托隔壁的老人帮忙代收一下。老人在收货的时候就发现电视外包装有破损,要求送货人员开箱验货,可送货人员说只有负责安装的工作人员才可以开箱。陈先生回到家,打开电视外包装,发现屏幕碎了,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却表示损坏原因不排除人为因素,不同意更换。

商家一再强调,按照行业惯例,大件家用电器送货上门后,一定要等专业安装人员上门拆封安装;如果消费者自己拆封了,就很难说清到底是产品原本有问题,还是消费者弄坏的,责任难以界定。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指出,消费者陈先生委托收货的老人已经发现了外包装破损,要求验货被送货人员以“只有安装人员才能开箱”为由拒绝,导致消费者未能及时履行验货义务完全是商家造成的。商家并未告知消费者不得自行拆封,给后期纠纷留下隐患,应承担一定责任。经协调,商家最终答应给消费者免费更换了电视机。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验货没有专门的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是有验货的义务的。如果消费者无法确保自己有能力验货,应该要声明“签收仅仅是签收,不是验货”,一些家电等大件商品,其内在质量需要在使用后才能发现有无问题。对这种内在质量的验货一般都是有约定的时间限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法规来执行。(陈红生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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