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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明年1月起实施
强化城市绿化建管质量把控成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6-12-22 14: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绿化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建设现代山水花园城市的重要内容。12月22日,记者从《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的《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强化对城市绿化建管质量的把控是实施内容的最大亮点。

    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把城市绿化建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对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管理办法》遵循上位法的同时,还呼应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并且在生态立市的基础上,均衡布局城市公园绿地。其中,明确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对于擅自砍伐、移植、修建城市树木等违法行为,执法主体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对于城市绿化建管质量的把控,《管理办法》规定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批和变更程序。使用国有资金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养护管理工作要接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监管的有关要求,这为开展城市绿化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全过程质量监管提供了支撑。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全力推进城市绿化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品质,打造精美镇江。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的要求,《管理办法》将在《镇江日报》刊登全文和起草说明,届时市民可进行详细了解。(金山网记者 吴丽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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