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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下月启动
新增社保和统计事项

发布时间:2016-12-21 03:0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在企业年报中新增了社保和统计事项。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年报的重要性,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年报,年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成为企业永久的信用“污点”,在经营、投融资、获得荣誉、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将面临诸多限制。(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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