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2012年,市民赵先生花了100多万元在优山美地四期买了一套住房,验房时发现房屋多处渗水严重,开发商承诺将渗水问题修好。然而,4年多时间过去了,施工队虽然修过多次,但渗水问题始终没有“根治”。“买了4年的新房一天没入住过,还给我们添了一桩心病。”近日,无奈的赵先生找到镇江日报,希望讨个说法。
“2012年10月28日通知我们验房交付,当天就发现房屋渗水十分严重,墙面甚至出现发霉、发绿的情况。”看到新房这般模样,赵先生当场表示拒收房,开发商也承诺积极将渗水问题维修。
随后,赵先生一家开始了长达4年多的“维修”生活。赵先生买的是一、二层叠加,渗水的位置集中在一楼和二楼的北面房间。第一次维修后,赵先生发现,一楼和二楼北卧、墙角仍有渗水,让物业进行了“返工”。2013年7月,二楼北卧的西墙仍有渗水,又继续维修。
2014年6月14日,赵先生被告知房屋已经修好,物业保证不再漏水,承诺会继续对渗水问题“负责”,赵先生就办理了收房手续,不久后开始了装修工程,“但一个月过后,又发现同样的位置有渗水,施工队又进场维修,我们家是装修和‘修漏’同时进行。”结果,装修结束了,渗漏问题却仍未修好。
在赵先生印象里,施工队先后“大修”过3次,比如墙面扒开重新砌、重做外防水、将北面下水道开了重砌……但是多次修补还是不能“根治”渗漏问题。
16日上午,记者来到赵先生家里,在二楼北卧里,整个西墙上有大面积的水渍,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起皮、脱落现象,地板上还有掉落的碎屑。“修了4年多,唯一修好的是一楼北卧。”赵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房屋防水问题造成渗漏的,开发公司在交付5年内保修,他担心再继续维修“拖”下去,万一过了5年,谁来为渗漏“埋单”。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优山美地销售中心,镇江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经理王琤接受了采访。对于赵先生房屋的情况,她表示之前都是物业报修后反馈到她这里的,随即她打开保修记录查看,表中记录的维修日期分别是2013年7月、2014年2月、2014年6月、2014年7月、2016年7月。
为何维修多次,都未能将渗水问题“根治”?是否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王琤解释,由于维修队伍都是原施工单位找来的工人,素质可能参差不齐或存在“不认真”现象,导致找不准“渗水点”。至于房屋质量问题,她表示不清楚。对于赵先生担心的5年“质保期”,她表示可以提供“延保”服务。“目前我们希望业主再给我们一次维修机会,我们将找一个第三方维修专业公司,拿出具体维修方案,帮业主彻底维修。”
那么,该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业主拨打12345或是12319,会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处理。(记者 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