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深夜,一名中年男子饮酒后驾车上高速,低头点烟瞬间汽车失控,先是撞上护栏,后又撞翻他人车辆,导致2人受伤。日前,镇江开发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这名酒驾男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今年4月1日23时许,中年男子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江宜高速公路行驶。当行至常泰方向46公里+700米处时,李某低头点香烟,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中央护栏,随后又撞上右侧车道同方向行驶的苏E牌照小客车,导致该车侧翻滚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小客车内驾驶员顾某及乘客朱某受伤,车辆及路面护栏、绿化受损。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系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综合考量本案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徐吉梅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