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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丹阳:综合服务中心替当事人省心

发布时间:2016-12-17 10: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我向保险公司理赔医疗费、误工费没有着落,腿都快跑断了,没想到法院几天就调解解决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多赔了我10万元!”为当事人老王省心让他受益的,来自于“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诉讼综合服务中心”(下称综合服务中心)的纠纷处理机制。从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法律援助,到法医咨询、诉讼立案、审判执行,综合服务中心创新开辟“一站式”司法服务,促进道交纠纷便捷高效处理。

    断了4根肋骨索赔1万,中心帮挽回数万损失

    昨天上午,丹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创新模式。

    老王发生事故是在去年夏天。事发当天,老王在丹阳骑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当时检查未发现身体有何大碍,就在交警调解下,由轿车车主赔偿老王800元。

    然而半个月后,老王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断了四根,需要治疗和休息。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和误工费1万多元,但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已由交警部门调解结案,拒不理赔。

    丹阳法院受理立案后,鉴于老王肋骨断了四根,已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遂充分发挥“一站式”工作机制的“快速处理、当即赔付”效能:综合服务中心法医第一时间作出专家咨询意见,成员单位保险协会积极协助,及时向涉案保险公司通报老王已构成十级伤残的客观事实,并释明当时虽然签订调解协议协商解决,但明显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在各方的努力下,老王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调解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老王10多万元,不但远超老王原先期待的1万多元,而且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前后只花了3天时间。

    近两年中心接待纠纷一万余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葛家栋介绍,近年来每年发生在丹阳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约有25000起,其中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的此类纠纷就多达7000起左右。往往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涉及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调解、起诉立案、伤残鉴定、审理执行等多重环节程序,解决起来要花费数月乃至一两年时间,加上赔偿款项的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更长,耗时费力。

    为化解此类矛盾纠纷,方便受损当事人及时有效理赔,防止多部门分散处理模式下时间长、流程繁杂及诉讼“黄牛”侵害当事人权益等问题,也避免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加剧“案多人少”矛盾,2012年9月,由丹阳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丹阳法院、丹阳公安局、丹阳司法局和镇江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分会共同成立了“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后于2014年9月更名为“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诉讼综合服务中心”,并迁入新址合署办公。

    据介绍,综合服务中心对道交纠纷实行“分类别”处理:对一般轻微交通事故,由综合服务中心交警受理岗、保险受理岗进行调解,快速处理、当即赔付;对没有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则由人民调解室进行调处,调解成功的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场履行;对有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由保险协会聘请的专职调解员进行第三方调处。上述方式调解均不成功的,当事人可随即在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诉讼立案,法官随即安排开庭,并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始终。

    从2014年9月综合服务中心正式集中办公起,至2016年10月底,该中心已办理各类道交纠纷案件16425件。其中,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中心共计受理13874件道交纠纷,整体调解成功率达到86.8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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