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岳父母借钱给女婿看病,但未对这笔钱款的性质及利息、归还日期有约定,由此导致一场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诉讼。
老周、老吴生有女儿周华和儿子周山,周华在与张伟相识相恋后结为夫妻。2015年,张伟因病需要进行肝脏移植,老周、老吴便要求儿子周山将代他俩保管的12万元借给女儿女婿。于是,周山于2015年2月分三次向周华共汇款12万元,但周华与张伟未出具借条。
此后,周华与张伟一直没有归还这笔钱款,今年10月,老夫妻俩诉至润州法院,要求判令女儿女婿归还借款12万元,并承担自诉讼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庭审期间,女婿张伟陈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他说:“我当时生病急需用钱,岳父岳母打了款给我,也没有说清楚什么时候还。”张伟称不是有意不还款,而是因肝脏移植和后期治疗,家庭已经一贫如洗,唯有卖房还债了。
见此,承办法官为维护纠纷双方的亲情,不厌其烦地向双方进行法律释述并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由周华、张伟分期归还1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润萱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