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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补发到位
千余人受惠,补发金额125.3万元

发布时间:2016-12-15 00: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获悉,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已全部调整补发到位,合计调整补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000余人,补发金额125.3万元。

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根据通知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前符合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条件的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标准的7.6%增加;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

据悉,今年7-11月期间死亡人员也可享受调资增发,具体相关人员家属可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地址:运河路100号27、28窗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窗口),咨询电话:85340348。(李萑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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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网讯 由于单位疏忽大意未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农民工小赵3万余元医疗费无法报销。近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调处了这样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浙江某建设公司在我市南山片区的一处大型楼盘负责住宅楼的建设。小赵跟随包工头到工地从事瓦工工作。2015年9月,小赵在工作中被一辆吊车从背后碰倒跌入深坑受伤。包工头当时认为小赵的伤害赔偿应该找吊车司机主张,并不知道单位参加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直到2016年春节后才向公司汇报小赵受伤一事,致使公司提交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的规定时效。

2016年4月小赵被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伤残九级。拿到伤残鉴定结论后,他找公司要求支付工伤待遇。虽然单位缴纳了建筑业工伤保险,但由于工伤认定申请超期申报,3万余元的医疗费却无法报销。单位认为工伤认定申请超期申报是由于包工头未及时汇报导致的,让小赵找包工头承担医疗费。包工头又让小赵找吊车司机,多次交涉无果后,小赵无奈之下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承担工伤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在市仲裁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虽然公司对小赵的工伤事实和伤残鉴定结论无异议,但依然坚持不承担工伤医疗费,仲裁员了解基本事实后,向公司解释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政策,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等有关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负担。虽然小赵的工伤认定申请超期申报致使工伤医疗费无法报销是由于包工头未及时向公司汇报造成的,但并不影响小赵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包工头的责任,但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医疗费。最终在仲裁员的多次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公司答应和包工头共同承担小赵的医疗费。

市仲裁院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我市的建设工程大多参加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大大加强了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力度。但由于建筑行业用工的特殊性,大多从事建筑的农民工还是通过包工头介绍到工地工作,并非建筑公司直接招用,单位对农民工的情况并不完全掌握,发生工伤事故,一旦沟通汇报不及时很容易导致超期申报工伤,建筑公司关键还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申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姚成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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