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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捡到10元“救命钱” 报警解救7名被困传销人员

发布时间:2016-12-11 01: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镇江新区一名保洁员在小区打扫卫生时,捡到一张黏着“救命”字条的10元钱。这名环卫工不识字,女儿看过钞票后让她赶紧报警。公安接警迅速出动,将被强迫加入传销组织的7人解救。近日,3名传销组织涉案成员一审被开发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处刑。

去年12月28日中午,环卫工人陈某在镇江新区翠竹苑打扫卫生时,捡到一张10元钱,上面黏着一张字条,写着“救命,大哥大姐”等字样。

陈某不认识字,带回家后其女儿看过这张钞票后说是传销,赶紧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翠竹苑小区进行排查,将拘禁于该小区某幢501室的7名被害人解救。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以来,王某授意汪某、陈某及其他三人(均另案处理),以找工作、谈恋爱为名,将被害人任某、耿某、孙某、景某、施某、阎某、张某等人骗至镇江新区大港街道翠竹苑某幢501室,采取锁门、看管、恐吓、殴打等手段,将被害人限制在室内,迫使被害人购买“份额”加入传销组织。

在此期间,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夜间看管,有人负责对被害人实施恐吓、殴打,还有人负责管理房门钥匙、禁止被害人离开房屋,直至公安机关将上述人员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汪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王某为主犯,汪某、陈某为从犯,陈某有立功情节。

法院综合考量本案事实、情节等,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汪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陈某有期徒刑1年。(徐吉梅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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