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四类严重欠薪行为人将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6-12-08 00:5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严厉打击严重欠薪行为,市人社局近日会同信用办、编办、住建、银行等部门,印发《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四类严重欠薪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联动惩戒。

四类严重欠薪行为包括: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失信行为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依法应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但拒不垫付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市人社部门表示,一旦出现这四类行为,欠薪单位和欠薪自然人,也就是欠薪单位的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人,非法用工主体的经营人、责任人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分包人,都将被纳入“黑名单”。据了解,对失信的欠薪单位,将在日常监督管理、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并予以社会公示。

据介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列为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重点,对失信人在有效期内取消各类劳动保障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和评优评先资格;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将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的失信信息纳入到本系统失信行为公共信息平台中,供工程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查询和使用;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将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失信信息记录至相关信息系统,供金融机构在给予信贷支持和贷后管理时查询使用,以加强风险提示等。

记者昨日了解到,近年来,市人社局将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机制建设列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改革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成效显著。两年来,全市共查处欠薪案件1651起,涉及职工2.68万人,追缴职工工资10988.45万元。全市查处61起欠薪逃匿案件,抓获逃匿犯罪嫌疑人27名。(郑稚川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