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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男子的东莞运钞车押运员被认定防卫过当移交检方

发布时间:2016-12-03 11: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新社东莞12月2日电 (李映民 安致标)广东东莞一名运钞车押运员10月27日枪杀一男子事件此前被各方关注。2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播放事件还原视频详述诸多细节。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灼华称,押运员梁某有持枪证,开枪前有多次口头警告,但开枪致死涉嫌防卫过当,于11月9日批捕。该案于12月1日侦办完毕,现已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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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李灼华介绍,专案组对案发现场、涉案运钞车等进行勘查,并检验了黄某尸体,走访多名现场目击群众,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特别是找到跟随涉案运钞车行驶的一辆社会车辆的车载记录仪视频。相关视频资料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视频未检验出剪辑、合成痕迹,内容连贯真实。专案组经过深入侦查,依据现有证据还原了案发过程。

  据事件还原视频显示,在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另经勘查,涉案运钞车除砖石敲击凹擦痕迹外,车身四周灰尘分布均匀,未出现明显的灰尘擦划痕迹。

  关于涉案押运车走走停停的问题,事件还原视频显示:黄某从12时04分打砸涉案押运车开始,到黄某被击毙倒地,黄某共五次主动上前用路边砖块等硬物打砸涉案押运车,期间押运员梁某有多次口头警告后开枪将黄某击倒。此时运钞车距离第一次被打砸地点共约460米。

  据了解,涉案押运员梁某为东莞市骏安押运公司正式员工,依法持有持枪证,案发当天为涉案运钞车车长,并配有一支防暴枪,其开枪击倒黄某使用的子弹经鉴定为橡皮霰弹。案发当日梁某正在执行押运任务。

  关于东莞骏安押运公司赔付黄某家属180万元人民币的说法,李灼华表示,警方只负责案件侦破,未参与具体协商,具体的民事赔偿情况不了解。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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