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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挖掘机在停车场“睡”了两年

发布时间:2016-12-02 01: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丹徒法院民庭法官日前驱车来到安徽省宿州市,调解了一起要求返还货物的民事案件。两年前,镇江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租赁公司)委托湖南长沙某货运服务站(以下称长沙服务站)送两台挖掘机,长沙服务站从外面找来丁某长途运输。然而在途中,丁某因为超载被罚,他抵达镇江后,想要租赁公司增加运费,来弥补罚款损失。在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激烈冲突,丁某便连车带货开回了安徽老家,并将挖掘机停在一家停车场。这一停,就是两年。

超载被罚款 车主要补偿

2014年11月,租赁公司找到长沙服务站,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此前,挖掘机租用方因为没有按时支付租金,租赁公司便打算将挖掘机收回,于是约定由长沙服务站负责将挖掘机运至镇江。

当月,长沙服务站委托个体老板丁某负责运输,双方口头谈好了运费。在运输途中,丁某因超载被罚款数千元,心里感到运货一趟“亏了”的他开车抵达镇江后,便要求租赁公司承担这笔罚款费用。

自己与长沙服务站已经说好了运费,租赁公司当然不愿承担多出来的费用,便断然拒绝了丁某的要求。挖掘机还没卸货,丁某与租赁公司为运费吵得不可开交,得到消息后,长沙服务站也派人紧急赶至镇江协商。但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这一谈也没谈出结果。

要求未满足 挖机“睡”2年

丁某心里很不服气,于是他趁人不备,将车径直开回了安徽老家,两台挖掘机,被他送到宿州某停车场。数月后,租赁公司打听找到了挖掘机的下落,但因存放人是丁某,租赁公司无法将挖掘机拖走。此后两年时间,租赁公司与长沙服务站多次交涉,双方也爆发激烈冲突,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今年9月,租赁公司将长沙服务站起诉至丹徒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挖掘机。长沙服务站认为,他们在冲突发生时很快参与了协调,也一度找人打算看住挖掘机,不过丁某还是偷偷将车开走了,因此需要追加丁某为被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正宇认为,此案仅是因为罚款引起,现在挖掘机已在停车场停放两年之久,停车费已达5万元,再拖下去无疑又给三方当事人增加损失,且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不过,即使单纯判决,接下来的执行恐怕也会困难。

于是,胡正宇当机立断,在11月17日驱车400公里赶到了安徽宿州,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停车场进行调解。

面对长沙服务站与丁某,胡正宇表示,服务站理应将挖掘机返还,另一方面,一旦判决,由于挖掘机两年未使用带来折旧损失与租金损失,丁某恐将面临高额赔偿。实际上,丁某也不愿再拖下去。

最终经过沟通,矛盾三方作出让步,在当天晚上8点达成了一致意见,租赁公司喊来拖车,将两台挖掘机送回镇江。(陈路 吴安娜 韦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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