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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医保结转时间确定
须在12月31日16时前报销结清

发布时间:2016-11-29 02: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医保结算中心获悉,2016-2017年度社会医保结转时间已确定,参保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16:00前报销结清此前发生的医药费。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需零星报销的医药费(含长住外地、转外地就诊、出差、探亲等),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16:00前,到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报销结清。因故不能及时报销的医药费,可延长到2017年2月底前,并按照2017年度医疗保险规定报销,逾期未结的医药费不予结算。2016年度符合医保规定的特病返还和超4500元以上二次报销返还,2017年全年均可办理。2016年12月24日、25日、31日为休息日,为方便参保人员及时报销医药费,结算中心零星报销窗口工作人员将正常上班,参保人员可前往办理。

同时,结算中心还公布医疗机构就诊打卡截止时间。其中,医保定点医务所室定为2016年12月26日16:00;定点一级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为12月29日16:00;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为12月31日16:00;结算中心医保服务大厅零星报销窗口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6:00。(翟洪源 李翔 朱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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