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系列广播评论《管党治党十六讲》。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今日讲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
《准则》特别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这个要求非常准确,非常深刻。监督对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如果不受监督,一定容易出问题。
过去,有的同志说了这样的意思,组织部是负责给干部戴帽子的,纪委是负责给干部摘帽子的。在戴帽子之后摘帽子之前,中间这段时间监督制约往往做的不够,所以有些人出问题。有的人出了问题之后自己也讲,因为觉得到了一定的位置上,同级监督不了,上级往往也不一定了解,自己又膨胀了,时间久了就出问题了,就出大问题了。
从过去的诸多腐败案件当中,出问题出的比较多的地方往往也就是权力比较大的位置。比如,我觉得四种情况比较容易出腐败问题:一是选人用人,二是土地批租,三是工程发包,四是行政审批也容易出问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副局长,包括受贿2亿多的煤炭司的副司长,还有价格司的有些领导,他出腐败,不就是因为在审批权这方面权力很大,监督制约不够吗?
为什么有些地方,有些领域,有些部门容易出腐败,就是因为权力大,而这个权力的运行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所以,针对这样的教训,这次准则特别强调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当,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而且明确提出来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个要求是非常深刻的,这个要求可以说是反腐败的经验总结。
中纪委为什么提倡实名举报?
这次《准则》还提出,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在有些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过程中,党员、群众有的人是了解的,是掌握的,也是有人有反映的。对于这种情况,过去有的人压下来,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再有这次《准则》对党员干部反映问题也提出了要求,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和各级纪委特别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往往效果是不一样的,实名举报往往自己是敢于对自己的举报负责任的。一般来讲,实名举报的准确性要大大高于匿名举报的。
这次《准则》还提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
执纪执法机关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进行调查,这是他们的职责,这是他们的权力,但是这样的调查、监督必须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进行。执纪执法的人首先自己不能违纪,不能违法。对违纪的人进行调查处理也好,对违法的人调查处理也好,一定得经得起推敲,一定得办成“铁案”,让被调查的人,被处理的人也心服口服,完全认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