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四个因素有利于我们参与行动。第一,由于中央重视,我国互联网建设的整体设计科学,遵循了互联网发展规律。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我国网信事业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思想。这些思想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尔后,习近平在多个国际场合以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胸怀讲述这些思想,“中国方案”成为国际共识。第二,我国是互联网用户大国,我们积累的经验最接近对互联网发展规律的认识。如同医疗,国外有先进的设备、前沿的研究成果,而论临床中国一点都不落后。所以,我们在规则制定中提出的意见,都会有坚实的数据支持,因而严谨可靠。第三,我们发射了量子卫星、建有世界最大射电望远镜,以及前述移动通信等多个领域的成就,都让我们的话语有充分的说服力。第四,我们坚持的互联网造福人民的理念,推崇的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价值观,越来越成为世界话语。
不过,参与规则制定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参与中有所作为,则要做到“打铁自身硬”。目前,我们至少要在这样几个方面强身健体。如若不然,会影响我们的参与度。一是欲以规则示人,首先自己要有规则。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紧接着,中央网信办依据该法规定,着手制定个人信息收集规范标准。将来,类似规定还会不断问世。只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不断完善,健康有序,我们说起话来就愈有底气。二是对网络安全、近期比较突出的就是网络欺诈的治理,我们还需要探索更为有效的办法。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的网络服务不断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方便。与此同时,一些人利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差异,为非作歹,给许多善良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虽然治理正在进行中,前述个人信息收集规范的制定就是措施之一。但是,根治尚需时日。三是对互联网的使用,存在着需要正视的不平衡。伟大的互联网,让一切因为受制于时空而导致不平衡的事件归于平衡。比如,可以不再有什么地方是“偏僻”的。经过数年努力,我国互联网的覆盖率在世界领先。这对实现我国的发展战略如扶贫攻坚、全面小康大有帮助。但是,对互联网的利用我们还没有做到观念更新、高效利用,特别需要借力互联网加速发展的西部地区远未显现出应有的活力。
对于我国网信事业而言,参与规则制定的过程,也是自我完善、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过程。就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来说,这项参与是我们必将越来越多参与规则制定的前奏。特别有意义的是,相信由于中国的参与,会让人感受到一种崭新的团结友善、公平互利的文化内涵,会在潜移默化中起到价值引领作用。
(作者系中国记协书记处原书记、人民日报高级编辑)